我们为什么会喜欢一个明星,爱上一个偶像?感情的世界里没有任何道理可言,一定有人比他跟美,跟年轻,更有演技,歌声更动听。。。。为什么我们还是会在心底那个柔软的角落里,给他留下一个最梦幻的位置呢?
年少时,或许爱得太简单,但也保留了一段忠贞温情到现在。或者下意识里,我们把它当作一个同路的陪伴,一个遥远的朋友,一段我们青春成长的见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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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最初的感动:《拥抱》
“脱下长日的假面,奔向梦幻的疆界。。。隐藏自己的疲倦,表达自己的狼狈,放纵自己的狂野,找寻自己的明天。”
六年前的一天,忽然看到一首MV五个男生稚能青涩,甚至傻气,在台湾某条小巷的阳光下一味腼腆。可是有天,那首叫做拥抱的歌把我盯在沙发里不能移动。第一次有一首歌轻易有粗暴的触及到我17岁的心脏里最深的地方。
十六七岁时也拼不喜欢夸张和流泪,所以那首歌的震撼真的是出乎意外。走遍音像店,可惜,根本没人知道五月天?没听过。那时我不知道,也是同一个下午,在台湾一条叫兴安街的小路,卖薷肉饭和鱼羹的小摊上刚吃到饱的五个少年决定自己乐团的名字叫五月天。原因是总得填个名字在报名表上,因为他们向参加比赛。
那一夜在台湾,五个男生大概正挤在怪兽的房间(没钱租用专业场地)身为团长的怪兽决定把它的房间改成练团室——玛莎和阿信其摩托车到五金店买了一对吸音海绵把所有墙壁及天花板贴满,势头和怪兽把练吉他用的小音像带来,在家一套杂牌鼓。
我爱的<拥抱>原来就是在怪兽的吉他柄会打到鼓的铜钵,玛莎的贝斯撞到阿信的肚子的狭小空间里诞生的。
我很快记住了他们五个人的样子,帅气的阿信是主唱贝斯是娃娃脸的玛莎,小眼睛笑起来憨憨的是吉他手石头,大眼睛笑起来可爱的是团长怪兽,戴眼镜斯斯文文的是鼓手彦明。
每每想起这个可能性就快乐,只因彼时的我也在狭小的房间里坐着荒诞不经而精彩绝伦的梦,在拥挤的教堂里和同学打打闹闹讨论着将来。
高考复习时被妈妈骂,烦闷,第一次蓄意逃课,冲到黄河边坐一天。一只听《拥抱》,听<疯狂世界>,惨绿少年才有的那种简单却难解的哀愁弥漫在心里。
那时的我的秘密基地,就是黄河边的石滩,加上五月天。
还好五个大男生有种,去滚石公司敲门递上DEMO带,后者脸皮说:如果要丢的话请千万要听了在丢掉。还好滚石的人听了那盘小样,还好李宗盛听到了五月天的声音。
我听到《拥抱》的那年,玛莎22岁,阿信和石头24岁,怪兽23岁,彦明26岁。而我不过是17岁的小丫头。阿信在《摇滚本是》的纪录片里说:我们终于赶上了,而且很喘!
我想说:我还好赶上了,真得很棒! |